安全电压又称安全特低电压,指保持独立回路的,其带电导体之间或带电导体与接地体之间不超过某一安全限值的电压。具有安全电压的设备称为Ⅲ类设备。
我国标准规定工频电压有效值的限值为50V、直流电压的限值为120V。我国标准还推荐:当接触面积大于1cm2、接触时间超过1s时,干燥环境中工频电压有效值的限值为33V、直流电压限值为70V;潮湿环境中工频电压有效值的限值为16V、直流电压限值为35V。限值是在任何运行情况下,任何两导体间可能出现的最高电压值。
我国标准规定工频电压有效值的额定值有42V、36V、24V、12V和6V。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42V安全电压;在有电击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和局部照明灯应采用36V或24V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隧道内、水井内以及周围有大面积接地导体等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环境或特别潮湿的环境应采用12V安全电压;水下作业等场所应采用6V安全电压。当电气设备采用24V以上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直接接触电击的防护措施。
——摘自《安全科学技术百科全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
safety voltage 人体与电接触时,对人体各部组织(如皮肤、心脏、呼吸器官和神经系统)不会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安全电压的规定,各国有所不同。我国根据具体环境条件规定安全电压值为:在无高度触电危险的建筑物中为65V;在有高度触电危险的建筑物中为36V;在有特别触电危险的建筑物中为12V。
——摘自《安全工程大辞典》(1995年11月 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